梧州交警
用行动诠释着
“守护万家灯火”的心愿
5月11日上午,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三四合署大队民警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上驾乘人员站在护栏外焦急张望,等待救援。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询问情况。
原来,司机李先生驾驶货车带上家人回藤县,途经大队辖区路段时,不料货车右后轮突然爆胎。李先生表示自己不会更换轮胎,车上也没有更换的工具,心里很着急。见状,大队警员二话没说,赶紧在后方设置警戒区,主动帮助驾驶员更换备胎。十分钟后,便为车辆换好了备胎。
由于该车车况太差,备胎的气压也不足以保证长时间安全行驶。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大队警员与李先生商量,让李先生单独驾驶换上备胎的车辆打开双闪应急灯在应急车道缓慢向前行驶,随后警员合力把货车上的货全部搬到警车里,并让货车乘客同时坐上警车,警车护送小货车到达前方藤县北出口处进行车辆维修。半个小时后,李先生终于与家人在藤县北出口处安全汇合。李先生一家紧紧握住大队值班民、辅警的手表示感谢!
高速交警提示,驾车前要对车辆的轮胎、刹车、燃油、发动机机油、水箱等进行常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出行。驾驶过程中遇爆胎等突发情况时,要紧握方向盘,不要慌张,慢慢减速,将车缓慢停下来,切记不要猛打方向、猛踩刹车,以免造成更严重后果。
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或
车辆发生故障
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
高速事故(故障)处理“三步曲”
发生事故或故障,一定要记住“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这九字警句,关键时刻能救命!
车靠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如车辆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打开双闪报警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标志牌;
人撤离,无论车辆能不能移动,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最重要,发生事故后,应该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
即报警,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等待救援。